2013年颁布实施中国第一部旅游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
旅游法是改革开放初期启动的立法项目之一,由于当时我国旅游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对立法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认识不尽一致,草案未能提请审议。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显著加快,人民群众对旅游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旅游法是全面规范和指导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法律。这部法以宪法为依据,系统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实践,参考借鉴了世界各国的有益做法,广泛吸收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旅游法共设十章112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管、旅游++处理等内容作了规定。旅游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旅游业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
旅游法的实施,将为实现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基础性的法律环境。此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旅游法,对旅游活动的规范主要依赖国务院制定的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各省区、市制定的旅游管理条例或旅游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旅++政规章。
顺应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不断丰富旅游产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这部综合性的旅游法必将在我国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现代旅游全面发展阶段的特点?
旅游业40年经历了四大阶段:
一、初创阶段(1978-1986年)
1978年、1979年,国家为改革开放大局所需提出“大力发展旅游事业”。
国家第一个关于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旅游工作的决定》(1981年国务院80号文件)有两个定位:
1、双重性质双重目标,“旅游事业在我国既是经济事业的一部分,又是外事工作的一部分”,旅游业发展要“政治经济双丰收”,这是用以确定旅游业“中国式道路”特征的定位;
2、把旅游放在经济领域中比较、调试后的定位,“旅游事业是一项综合性事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项不可缺少的事业”。
这也是第一次关于产业重要性的精准定位,为旅游业在40年“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大发展中“选对跑道”“对上表”。
二、产业化进程阶段(1986-1998年)
从1986年国民经济“七五”计划,到199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旅游业明确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1981年,国务院主持制定了旅游业第一个发展规划,在5年后列入国家第七个国民经济发展计划。5年实践、5年探索有多难可以想见,最终这个《规划》敲定了作为“国民经济一个组成部分”的产业应该有的基本政策体制保证,旅游业在国民经济的轨道上开始了产业化进程。
体育总局并入文化部吗?
是的,并入。
从最新的国务院大部制改变蓝图来看,是将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体育总局并入文化部。
我国现有的27个国务院组成部门大幅合并成大部。而大部制的改革也要配合事业单位的改革进行,事业单位根据职能一部分转变为企业或民间团体,一部分则转变为行政机关,并入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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