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出嫁了的女性,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现在法律是要求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的。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要求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在中国的传统思想观念来看,尤其是农村,还是有些人的观念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情。总觉得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那么古代出嫁的女人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从古人的传统思想观念是没有义务的。

  • 从多个角度去理解,古代是一个男权主义社会。说白了就是以男人为中心,女人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女人只是一个附属品,男人在古代是占主导地位的。男人是可以三妻四妾的,女人就不可以。男人是大男子主义,女人嫁到男人家,就必须听从男人的安排,男人叫做什么就做什么,包括想回娘家都不可以随随便便去,要经过男人,夫家人批准才可以去。古代女人社会地位非常低,嫁到夫家主要就是传宗接代,生儿子,靠儿子地位还高点,这就叫做母凭子贵。生女儿,地位就低点,毕竟女儿长大也是要嫁人的。
  • 为什么说古代的女人出嫁是没有义务赡养父母,因为古代人的思想观念是养儿防老,所以必须要生儿子。古代不像现在要求计划生育,也没有什么防育措施,应该是怀孕就把孩子生下来,要生几个生几个,有的生五六个,有的生七八个,甚至更多,不可能都生儿了或者都生女儿,肯定生了儿子,女儿都有。在加上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一个不能生还有其他的妻子,小妾为男人生。
  • 古代女人是没有义务赡养父母的,这是中国古代传统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的原因。嫁到夫家就是夫家人了,死也是夫家的人。根本就回不去娘家,所以古代不存在要出嫁的女人来赡养父母,是没有权利和义务赡养父母的。

古代出嫁了的女性,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 - 华夏历史

有句俗语叫:“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句话已经很好的回答了一个问题,古代嫁出去的女儿是没有义务赡养父母的。

首先我们来看“嫁”和“娶”,这两个字就很有意思,嫁:女子之家也。出嫁,有卖之意;对于男方来说,娶:把女子接来成亲。字组合重点在取,有买之意。嫁娶中还有个环节下聘,聘礼指的是结婚的时候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这习俗古已有之直到现在。

这些都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彼此面上使用聘礼,嫁娶字眼以示尊重,着重于亲情,实质还是含有一定的买卖的关系,而且古代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形成风俗直到现在。再从一个侧面看,结婚后所生的儿女都是跟父姓,有人说有跟母姓的,那是现在好吧,在古代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倒插门那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原则上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其次,深层次原因我分析了几点如下:

1、家庭结构。

女方也有兄弟,也会按上面的方式去娶别人家的女儿,组成自己的家庭生儿育女,形成“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结构,而对于嫁出去的女子也是一样的局面。各自有自己的家庭,所以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就算到现在,很多农村岳父母如有重大疾病,女婿出了情分上的钱其他的钱女方兄弟是要还的,算借!我不知道你们那里是不是这样,我老家是这现象。

另外节假日的红包孝敬那都不算赡养,完全不是一个概念。那有人会问:“女方没有兄弟是独生女怎么办?”我猜测三种结果:招上门女婿,或者商量好了如何赡养,再或者娘家经济实力不错,不需要考虑。

2、男尊女卑。

古代女子很难抛头露面,要回娘家探亲都得跟丈夫商量,不同意的话你想回都回不了。对自己父母的赡养更是有这个心没那个力了。比如《红楼梦》里面有个片段,贾迎春出嫁给中山狼孙绍祖,你以为贾赦真愿意让女儿嫁给这人渣吗?还不是因为欠孙绍祖的钱,卖了贾迎春后,她想回娘家一趟都不容易。

3、交通不便。

在古代交通可不像我们现在这么发达,嫁得远一点的买一张机票个把小时就到了,在古代你看林黛玉,去她外婆家都舟车劳顿多少时日?可想而知她的母亲要回娘家有多不容易,假设荣国府是普通家庭,经济很一般需要贾敏赡养,就算有赡养义务估计也很难做到。有人说《红楼梦》是虚构的,可是你要知道这部小说是现实的反映。

4、经济大权。

古代一般男主外女主内,经济权力基本掌握在男方手上。比如《金瓶梅》里的西门庆巧取豪夺,娶了多少老婆,敛了多少财?经济权却都在他自己手上。所以所嫁女子基本没这条件去赡养自己父母。

5、财产结构。

在古代女子出嫁以后,娘家的财产跟她可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没有继承权,只有她的兄弟才有继承权。这一条直到现在也是如此,除非是独生女,不过我觉得这是少数个例,古代基本多生多养。所以这点看嫁出去的女子也没有赡养义务。

最后,综上所述几点结合现在来看。

时代发展到现在,法律虽然规定女儿没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不过现在不是简单用法律就能解释的。毕竟结婚后是两个家族的结合,亲情可是少不了的,适当赡养岳父母也是无可厚非的,笔者也有小舅子,不过如果我岳父母有重大事情要帮忙的我也会付出,跟法律没关系,亲情不能丢。你们说呢?欢迎大家留言!

有啊,中国自古以来以“孝”治家,子女皆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过长期以来,女性处于社会的从属地位,她们所做的贡献一直被埋没,这就包括尽孝。

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是不分男女的

子女赡养父母是整个中国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至于女子出嫁后,若家中有兄弟,则兄弟负责主要的赡养义务,女子从属,当然,父母财产继承也以兄弟为主,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习惯,但并不代表,嫁出去的女子,没有赡养义务,假如兄弟没有赡养能力,女子也是责无旁贷的。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没有赡养的权利

老话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那是因为在父权社会,女子是没有自主权的,她们常常是被决定的命运,所以,即使有义务,她们也没有权利实施,这才会有上门女婿这种权宜的方式存在,即若家中无子,则招女婿上门,让女婿尽赡养义务。

女性是尽孝的主体,完成了尽孝的义务,却没有功劳

自古以来,男性总是承担着养家的责任,男主外、女主内,在古代,男人还必须承担徭役、兵役的义务,实质上,女性就承担了家里的一切主要工作,赡养老人、教育子女,这其中,赡养主要是男方父母,但不完全绝对,前面说过,赡养父母,女子也是有义务的,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这是道德底线,在过去,关于尽孝,道德比法律更有约束力。

实际上,古代民间一贯的老思想,是认为嫁出去的女子,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同样也是没有继承的权利,但中国人传统观念,“孝”为根本,一个不孝的人,是不配为人的,所以,尽管没有明文规定义务,但人们普遍都遵守这一基本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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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出嫁了的女性 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