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继室的孩子是嫡子还是庶子

先给嫡子下个定义:正妻所生的所有儿子都可以称为“嫡子”,老大是嫡长子,老二就是嫡次子,然后就是:嫡三子。。。。

宋福金和徐知诰的历史故事有哪些 - 华夏历史

但是不是只有正妻生出来的才是嫡子呢?答案是否定的。

正妻是明媒正娶的第一个妻子的称呼,一般指的是最先结婚的妻子。但还有两种妻子生出来的孩子也可以称为嫡子。

第一种叫做平妻。

这个叫法非常罕见,但却是真实存在的,例如中国古语中:三妻四妾。怎么会有三位妻子呢?这就说来话长了。

中国古代一个男人是可以娶很多女人的,许多人把这种制度称为一夫多妻制,其实这种叫法不严谨,因为中国古代多妻制中所谓“妻子”的家庭地位是不同的,叫做一夫一妻多妾制更加恰当。妾的儿子叫做“庶子”,在地位和继承权上与嫡子差异很大。

但严格来说,这种叫法也不够严谨,因为中国古代还有一种妻子叫做:平妻。

平妻是中国古代对商人在外经商所娶女子的一种称呼,早期地位较低,名为妻子实则仍然是妾。例如《大明律·户律·婚姻门》就规定:“若有妻更娶者,亦杖九十,(后娶之妻)离异(归宗)。”

而所谓平妻就是个哄外面女人的。后娶的那个,一辈子不回祖宅,不入宗族,只是外宅。要想认祖归宗,回家就得执妾礼,想入族谱也是只能是妾,子女只能记妾生子。

但到了清朝道光时期这一情况发生了改变,平妻享有与正妻相同的地位,也可以叫做大老婆,或者对房。清朝发展出平妻制度有一定的适用性,比如说一个人有哥俩,哥哥家没有儿子,按照中国古代“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传统,弟弟可以把自己的儿子过继一个给哥哥,但是如果弟弟老婆有问题或者只有一个儿子怎么办?续娶一个,再生儿子,这种做法有个专门的称呼:承继两房宗祧。而两个妻子的关系更像是妯娌,只不过伺候一个男人。

梅兰芳当年娶福芝芳用的就是这个理由,他虽有正妻王明华,但王明华所生儿子夭折,有因为做了绝育手术不能再生,而梅兰芳承继两房宗祧,再娶就合情合理合法。所以福芝芳的身份并不是妾,应该是平妻,她与王明华以妯娌相称。

平妻说完,再说继室

继室指原配死后,侍妾扶正或者再娶的妻子,最早出自《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

与继室类似的还有一种称呼叫做“续弦”,其实两者是一个意思,身份地位也没有差别,只不过在叫法上有区别,古代法律上并没有明显差异。

继室的儿子也是嫡子。这里可以做个总结,只要是妻子生的都是嫡子,只不过优先级有差别,正妻的最大,继室和平妻的儿子优先级低于正妻的儿子。

这些称呼在讲究出生的皇室非常看重:比如说多尔衮的妈妈阿巴亥就是继室,但多尔衮同样享有嫡子的身份,如果不是因为年幼,加之皇太极诡计多端,努尔哈赤死后多尔衮是非常有希望继位的。

而清世祖福临,母亲孝庄太后属于皇太极五大福晋之一,类似于平妻,但他同样享有嫡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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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嫡子,正室、平妻、继室所生的儿子,都可以叫做嫡子,不过正妻生的继承家业的长子又称"适子",其他嫡子则没有这种特指。

正室就是明媒正娶的第一个妻子,虽然我国自古就有三妻四妾的说法,但这只是指代妻妾众多而已,除了正妻以外,"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其实都是妾的称呼,也就是说,我国长期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多姬妾的婚姻制度,而在等级森严的旧社会,不同的身份对应着不同的等级和待遇。

正室的地位最高,她跟丈夫一样,是整个家的主人,但其他姬妾就不是,她如果生下孩子,很多情况下都是家族的继承人。

正室以下,还有一种逆袭的平妻。

平妻原本是对商人在外经商所娶女子的一种称呼,相当于商人两个地方两个家,两个妻子,但是平妻在很长时间内的实际法律地位仍然是妾,如果要跟丈夫回祖宅,必须执妾礼,入族谱也是妾。

直到清朝乾隆后期,律法才将平妻纳入,列为适应于兼祧婚制的另娶妻子的称谓,大清律例载:"如可嗣之人系独子,而情属同父周亲,两情相愿者,取具阖族甘结,亦准其承继两房宗祧。"

独子兼祧,就是以一子兼承同父兄弟两房宗祀的特殊继承方式,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堂兄弟无子,你们两家商量好了,你就可以再娶一个平妻,名义上是你堂兄弟的妻子,实际上是你的妻子,其所生子女都算堂兄弟的。

平妻跟正妻之间相当于堂妯娌,按理说是平等的,但毕竟在一个屋檐下,总要分出个高低,平妻往往比正妻矮半头,称正妻为大姊。

到了道光末年,社会混乱,正妻与平妻甚至出现"两头大"或"对房"的说法,但不为法律认可。

平妻算是逆袭的典范,但继室则看运气。

一般来说正室具有唯一性,《左传·隐公五年》记载:"诸侯无二嫡",《白虎通义》载:“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自天子至庶人,其义一也。"也就是说,即使是天子诸侯,也不能同时娶两个妻。

可要是正室亡故或者被休了呢?

这时候,丈夫可以选择将侍妾扶正,或者再娶一位妻子,如《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继室以声子。”

继室与原配,在地位上是不同的,继室并没有正式的名分,如《左传》中诸侯元妃称夫人,继室却不称夫人。

继室又称续弦,其两种来源之中,再娶就不用说了,无非是再娶一个妻子,虽然地位比不上原配,但所生的孩子也是嫡子,只不过继承顺序排在原配之子后边。

至于侍妾扶正,也有区别,主要看其来源。妾的来源有多种,由高到低分别为媵、名门庶女、平民之女、通房丫鬟、贫民卖女、戏子、妓女。

媵在周朝盛行,当时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 比如周天子把女儿嫁到齐国,同姓的卫鲁晋等国,都要以宗女媵之。

媵的地位比妻子低,但比妾要高,实质上是妾,但地位跟逆袭侯的平妻相同。而且嫡妻死后,媵有机会成为继室,如上文的声子。

秦灭六国以后,诸侯玩完,媵妾制度也消失无踪,法律明文规定男子只能娶一妻,并适当纳妾,但妾不可以扶正(皇室除外,立妃子为皇后是常见戏码)。

直到千余年后的宋元时期,才开始有起有男子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后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期,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情况更加普遍。

但是扶正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被扶正的妾出身要清白,名门庶女、平民之女是在官府里登记了妾书的,是有一定地位的家庭附属成员,算半个主子,属于良妾,可以扶正;后面几种则是妾婢,非常低贱,类似于奴婢,不能扶正。

扶正的继室地位也被原配低,但所生子女也是嫡出,同样拥有继承权,当然,地位也低于原配所生子女。

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继承规则和宗法制度,在后来的历史中有一个演变的过程。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嫡出为大宗,庶出为小宗,嫡出是第一优先继承人,嫡庶之分是宗法运作的前提之一。

对于王公贵族来说,到底是嫡出还是庶出,主要与继承权、爵位承继挂钩。对于普通老百姓,平民多为一夫一妻,长子主要和分地纳粮相关。自然,嫡庶之争,大概率只会出现在皇家贵族大户的家庭生活里。中国古代贵族实施一夫一妻多妾制,所谓嫡即正妻、原配、结发妻子、正房、正室,也只有正妻所生之长子为嫡长子,其他儿子按次序称为嫡次子、嫡三子等。女儿的继承顺序较儿子后,甚至没有继承权。

从西周开始,历朝历代的法律规定嫡长子享有继承优先权,在分封制框架下,嫡出长子是大宗享有继承权,其他庶出分封各地为小宗,开枝散叶,在自己的领地内又是大宗。长子不一定是嫡子,嫡子却一定是继承人。两汉时期,延续了这种模式。西晋时期,晋武帝还专门下诏禁止乱嫡庶之位,努力维持宗法制度和继承的单纯性。但就又出现了很多问题:

分别是正妻没有生下儿子、正妻去世续弦娶继室或者正妻小妾继室都生不下儿子,就发明了立嗣制度和兼祧制度,于是就出现了有子立长,无子立嗣的原则。倘若同宗兄弟有人绝嗣,可以过继孩子给对方做儿子,就是兼祧。因此总体来说,狭义上、唐代之前嫡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儿子,庶子是继室小妾生下的儿子。当正妻去世继室就成了实际上的嫡妻,如果正妻没有儿子,继室的儿子就是嫡出。唐代的嫡庶继承如下:

嫡长子最先、嫡长孙次之、嫡长孙同母弟、嫡长子同母之次弟、嫡长子不同母之嫡弟(父亲续弦之嫡母所生的儿子),然后按庶子、庶孙的顺序往下排。

唐代时期已将“诸子均分”作为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肯定了庶子的一些利益。到了宋元明清时期,情况愈发复杂,规定为很详细。宋代的平妻所生嫡长子已经有很大权利,嫡庶之间相对平等。如《大明令·户令》中规定记载:

第一,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
第二,奸生之子,依子数量半分;
第三,如无别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对于皇位继承来说,更是如此。虽然历朝历代不一定严格执行嫡长子继承制,但是必须维持大宗地位,嫡出为本。只有在皇帝无嗣的情况下,才可以从皇室近亲子弟中过继一入或者兄终弟及,填补皇位继承上的真空。比如,嘉靖皇帝由地方藩王登基,光绪宣统由近室枝叶上登基等情况,皆是小宗入大宗,成为正统。

很多少数民族政权,如蒙古,女真,西夏等,立皇后多人,分大皇后和原配皇后,其她皇后等同嫔妃待遇,因此生下的孩子理论上都是嫡出,故而帝位选择范围就会大一些,也不会出现繁冗的程序,不过也可能会宫廷斗争的复杂性。宋代之后,在立嗣制度和兼祧制度内,保持了嫡出庶出、大宗小宗之间的动态平衡。也就是说,无嫡出庶出就称为实质意义上的嫡出,虽然形式上不正统,但是在继承权上却有嫡出的权利,这就是传统法理一些微妙和变通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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