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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欧美国家大多是联邦制的
  • 为什么欧美国家大多是联邦制的

    事实上联邦制并不是欧美国家的主流政权组织方式。采用单一制的欧美国家更多一些,当然我们都知道目前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国就是联邦制!


    联邦(国家)和州(地方)政府的关系不仅决定于宪法规则,而且还受到政治、历史、地理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复合影响,从这种意义上讲,每一个联邦体制都是独一无二的。例如,政党制度在某些方面与宪法规定的各级政府的权力分配一样,是联邦-州关系的重要决定因素。因此,苏联的联邦结构虽然赋予15个加盟共和国分离权,但考虑到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具有高度集权性,再加上严格的中央等级计划体制,它却与美国的联邦制大不相同,属十足的“赝品”。类似的情况在墨西哥也有,该国的联邦制有意识地仿效美国,但制度革命党(PRI)的支配地位实际上已抵消了该体制的效用。另一方面,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印度等国权力分散的政党制度则保障了州和地方政府的权力。

    政府行政和立法部门间实行“分权”的联邦制度,与行政权和司法权“融合”的议会制度之间也存在更深刻的区别。前者往往能够保证政府权力在领土和功能方面分散化,意味着两级政府间能有多面点的接触,从而产生联邦和州政府之间复杂的相互渗透模式,这在美国和瑞士的制度中有所体现。而议会制则经常导致所谓“行政联邦制”,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表现最为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联邦的平衡主要决定于各级政府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

    世界历史永远存在的国家 - 华夏历史

    尽管如此,大多数(如果不是所有的)联邦体制仍具有若干共同特征:

    两级相对自主的政府:中央政府(联邦)和地方政府(州)均掌有不受另一方侵害的权力。这至少包括一定的立法和行政管辖权,有能力征税并由此享有一定的预算独立性。但各级政府的具体管辖领域及影响另一方的能力却差别很大。如德国和澳大利亚运转着一种“管理式”(administrative)联邦制,中央政府是主要决策者,而省级政府负责具体政策的执行。

    成文宪法:成典或成文宪法规定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和权力。因此,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在一个正式的法律框架内解决的。哪一方都不能单边修订宪法,以此保障了各级政府的自主性。例如,美国宪法修正案需要获得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和50个州议会的四分之三的支持。而澳大利亚和瑞士宪法的修正案必须经公民投票批准。

    宪法仲裁:最高法院负责解释宪法的正式条款,当联邦和州级政府发生纠纷时予以裁决。在裁决每一级政府的各自管辖范围时,联邦制中的法官能够决定联邦制的实际运作,无可避免地将法官带入了政策过程。20世纪在所有联邦体制中发生的中央集权化也无一例外地是由法院认可的。

    连接的机构(linking institutions):为了推动联邦和州级政府的合作与理解,地方或省必须在中央决策过程中拥有发言权。这通常经通过两院制议会来实现,第二院或上院代表各州的利益。例如,澳大利亚的76各参议员中6个州各12名,澳大利亚首都特区和北部特区各2名。一个例外是马来西亚比较弱的联邦制安排,上议院的多数成员是由最高元首任命的。

    单一制还是联邦制,这是根据每个国家的历史决定的,而不是所谓的“选择”的,历史造就了这些国家,历史造就了联邦制。

    德国

    举个例子,像德国之类的国家,今天的德国,往上推是纳粹德国,再往上推,是德意志帝国,再往上推是神圣罗马帝国,而神圣罗马帝国是从法兰克帝国分裂出来的,神圣罗马地区四分五裂,一直到普鲁士崛起,在1815年组成了德意志联邦,依然比较松散,到1871年普鲁士打败了奥地利,成立了德意志帝国,这才有了近代德国。

    也就是说德国历史实际上就是一大堆的小邦国组成的国家。所以它使用联邦制,这是它的历史早就的。

    美国

    美国也比较类似,早期的美国领土是如何确定的?很简单,是公司。

    早期在美国拓展的英国人,实际上是公司的成员,根据英王詹姆士一世的特许,两家公司:一家叫伦敦弗吉利亚公司,一家叫普利茅斯弗吉利亚公司在美国沿海建立定居点,后来英国人和荷兰人进行三次英荷战争,荷兰人撤离了北美,英国人继续开拓殖民地,在沿海地区一共建立了13块殖民地。

    由于征税的问题,英国和北美殖民地之间有了冲突,为了抵抗英国人的进攻,13个殖民地的代表进行协商,共同决定抵抗英国,于是有了独立战争,有了美国。

    所以可一看出来,美国的联邦制,是因为历史上为了共同对抗英国而组成的联邦。

    印度

    多说一个情况就是印度,印度也是联邦制。

    印度之所以是联邦制,一方面当年英国统治印度的时候,采取的就是分而治之的策略,英国人人少,一般不直接统治,而是采取控制土邦的办法来统治,英国撤离以后把印度次大陆分成了三块:印度,巴基斯坦和土邦。

    土邦可以加入巴基斯坦也可以加入印度,在印度的游说下,大批的土邦加入了印度,这是印度联邦制的由来。

    所以这都是有历史原因的,比如说法国就是典型的,法国同为欧洲国家,他就不是联邦制。大凡是联邦制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国家过去是一堆的小国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联合起来,后来逐渐成为一个国家,而单一制国家,尤其是有强大的君主的国家,一般都是单一制的国家。

    联邦制具有一下特点: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二,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司法机关,宪法、法律,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

    联邦制对内,各个成员可以在联邦宪法范围内最大行使自己的自治权利,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地方和中央之间发生矛盾的几率,最大限度地尊重了各个区域之间种族,民族,宗教、文化,风俗,经济等差异,实现了各区域内人民自主发展,对于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对外,可以一直对外,形成合力,在国际舞台上以一个声音出现,增强影响力,获得最大国家利益。最大的一个例子就是欧盟,强大的欧盟成为了国际政治舞台的重要角色,这是很多欧洲小国过去做梦都想不到的。

    因此,国家无论是实行联邦制,还是像我国实施民族自治,最终都以统一国家的身份站在国际舞台,这个对于外交国防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全力维护祖国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因为这关系到我们每个人自身的利益!

    联邦的定义是什么?


    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视国家领导人为君主或民选领导人,联邦制可分为联邦共和制和联邦君主制。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联邦成员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宪法明确界定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即联邦权力是来源于各成员的参与。联邦成员有自己的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和联邦国家的最高司法、行政、立法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联邦国家的主权由联邦和各成员单位分享,联邦政府对外代表国家主权。但是各联邦成员也在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外交独立性,可以与其他外交主体签订一些协议,部分联邦成员单位也可以以联邦成员身份参与各个国际组织。

    (图中绿色为联邦国家)

    为什么西方许多国家采用联邦制?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现代联邦制的国家,另外还有俄罗斯、加拿大、印度、巴西、澳大利亚与阿根廷等国家也实行联邦制,现时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约有27个。但是,还没有一个国家完全效仿美国的联邦制。由于历史、地理、宗教、文化、民族等因素,每个国家的联邦制都自成一体。然而在“各放光彩”的背后,还是有很多重要规律可循。

    有学者把联邦制分为三类。美国属于第一类,被称为自下而上的联邦制,即面对内忧外患,联邦的各个成员意识到“团结就是力量”,由此自觉地组成一个联邦政府。第二类是自上而下的联邦制,如印度、比利时和西班牙。这些国家在变成联邦制前都是单一制,中央政府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并且它们都是多民族国家,国内民族矛盾错综复杂。这些国家的领导人都清楚地意识到,如果不采取联邦制,让各个成员在教育、文化、宗教等领域享有高度的自主权,那么整个国家将陷入内乱,最终分崩离析,“国将不国”。同时,各个成员也意识到,如果各自成为独立国家,它们生存的可能性很小。

    第三类则是“胁迫性”的联邦制,其代表就是前苏联。众所周知,前苏联是一个多民族的联邦国家,共有15个加盟共和国。然而,这15个成员国大多是屈于前苏联军队的淫威或者是被前苏联直接军事占领之后,才加入前苏联。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随着前苏联解体,其联邦制也寿终正寝,各个加盟共和国纷纷独立。纵观当今世界的联邦制,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国土广袤、人口众多、民族宗教多样化的国家基本上都采取了联邦制。

    这其中的道理很容易理解。国家越大,中央集权的成本越高。

    第一,国家越大,权力分层越多,而越到底层,中央政府的权力(无论是税收还是监督)越薄弱,结果是个人专权、滥用职权和钱权交易在基层政府最为盛行。中央政府可以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各种监察团队,以确保中央政策得到执行,但这样做不仅成本高,而且难保这些中央代表不被地方政府的“糖衣炮弹”所收买。

    第二,中央集权往往意味着财政和税收大权集中在中央政府,而地方政府往往入不敷出。在不下放财政和税收大权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只有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补贴地方政府。国家越大,财政转移要经过的各级政府就越多,这样一来不仅政府官员增多、工作效率降低,并且给各级政府官员创造了诱人的权力寻租机会。

    第三,因为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和人口分布等因素,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往往具有明显的区域性。而中央集权国家在制定政策时往往“一刀切”,忽略了区域之间或者区域内部的差异。结果是有的地方政府对中央的政策打折执行,或者干脆“阳奉阴违”,从而大大增加了执法的难度和成本。

    总结:

    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自己的国情,和适合国情的选择。至少在政治体制领域,如果“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并且如果存在的越多则越合理,那么联邦制对人口众多和国土广袤的国家来说的确是一个“合理”的选择。然而无论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真正的联邦制离不开民主政治。联邦制的权力下放,实际是通过选举把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权下放。与此同时,权力的下放减少了权力寻租,提高了权力的效率,促进了权力的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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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历史永远存在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