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发配犯人到边关,衙役是不是也要同行押送?来回几千里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

犯人发配边关,来回一去数千里,在古代确实是一件十分受罪的事情,但即便如此,衙役们还是抢着去。

无论是在影视剧还是在古代题材的文学作品中,经常会看到一个情节就是,犯人们因获罪,而被发配边关,这种刑罚,称之为“流放”。

相对于直接处以极刑而言,流放就要好上不少,毕竟性命尚在,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不过这流放也并不好受。

古代流放犯人的地点,一边是偏远未开发的地区,唐朝时,一般以流放到岭南为主,而到了清朝,由于不少地方已经被开发,因此,大名鼎鼎的“宁古塔”就成了流放之地。

无论是岭南,还是宁古塔,这些地方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环境恶劣,还有一个就是,路途十分遥远。

如唐朝时的岭南,是指如今广东、广西以及海南部分区域,而著名的宁古塔,则是现在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这两个地方,都在地图的边沿区域。

包括一些其他的流放之地,如房陵(今湖北十堰)、黔州府(包含重庆、贵州、湖北、湖南等部分区域)等,在古代而言,都是路途遥远的所在。

少则一两千里,多则几千里,如果算上来回,那这路途真的是一个恐怖的数字。

不同于我们现代,古代没有太多的交通工具可供选择,即便是有马匹之类的,单作为犯人,肯定没这个待遇,因此,绝大多数犯人在被流放的时候,都要靠着两条腿,一路走向那几千里之外的受刑之地。

犯人们如此,那衙役们呢?是不是也要押送同行呢?答案是必须要去的。

作为大小衙门最底层的“公务人员”,古代的衙役们是各种政令下达后,最终的执行者和落实者,依靠千千万万的衙役,朝廷和地方的种种举措,才能有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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