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说一年内不能做二件大事有什么依据吗?
农村人说一年内,不能做两件大事,桂农通认为,还是说得很有道理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筹办大事的时间精力有限。农村人眼里,真正能称得上大事的,无非就是小孩结婚、新建房子,或是其他的红白事。白事就不用说了,来了就没法躲过去只能办。其他的大事要想办好,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筹办。
在我们广西,农村人一年四季几乎都要下地干活,为了生计一年四季总要忙个不停,精力始终是有限的。有些大事筹备起来,往往就要一两个月去准备。
比如说,最常见的农村人结婚,要准备礼金,要一家一家亲戚的去上门邀请,为了省钱要提前养好猪养好鸡鸭,上次要种好一定数量的蔬菜。如果一年办两三件大事,如何能忙得过来?
二是需要花费的钱财有限。以上所说的农村大事,要哪一件不是要花一笔不菲的费用?结婚要送礼金,要吃要喝,要添置新婚家具等。如果是新建房子,各种建筑材料,加上人工,得花多少钱?
一个农村普通家庭,能够5年10年攒钱起来办成一件大事就很不错了。如果一年硬要办两件大事,又哪里能应付得了那些巨额的开支?
我们老家农村的结婚大事,有的家庭就是东凑西凑,甚至还要东借西借才能攒够钱,有的还因此要穷上几年才能还清借款呢。如果再一年办两年大事,那不得穷上半辈子?
三是事与事互相冲淡或冲突。如果两件大事都是喜事,那就会互相冲淡,而且筹备起来会有交叉重叠。如果分别是喜事、白事,去世死人的白事在前面办,后面的喜事就不能再办了。
因为,农村的风俗习惯是,有了人过世后,必须要守孝一段时间,有的是一年,也有的是两年三年,守孝期一律不准办喜事,以免对死者的不敬。
就是同一宗族大门内的旁亲家有人去世了,整个宗族的人都要守孝,如果比较亲的族人,过春节都不能贴红春联,何况是办喜事?
这虽然不算是什么依据,但这些流传下来约定俗成的习惯,一般人是犯不着去冒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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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说一年内不能做两件大事?我们农村没有这一说法,纯虚空穴来风,子虚乌有,伪命题。此说法的依据是你捕风捉影,臆想杜撰。
有大事,别说两件,就是三件、四件也要做,并且还要做好。事不论大小,不论多少,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该办就得办!
来,你给我解释一下诸如“好事连连”、“好事成双”、“双喜临门”、“福如双至”这些成语的意思是什么?是一年内不能做两件大事的意思吗?别臆想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现代农村的习俗和禁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现代农村的习俗和禁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