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礼仪等级?

周公辅助成王时期,“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怀柔百神,咸秩无文。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而诸侯祭其疆内名山大川。大夫祭门、户、井、灶、中霤五祀。士、庶人祖考而已。各有典礼,而淫祀有禁。”(《汉书·郊祀志》)为后世奠定了国家祭祀的基础。《周礼》记载,国家机构分设有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春官中以大宗伯为长官,主要是掌理祭祀天神、人鬼、地示之礼。而小宗伯负责建立国家祭祀的神位,在王宫右侧建社稷,左侧建宗庙,是为“左祖右社”,并于都城的四郊祭祀五帝。这便是国家祭祀管理的机构的起源。

  秦置奉常一职,为九卿之一,掌宗庙礼仪。汉取“尊大”之意,改名太常,属九卿之首,一般不参加行政事务。通常情况下,太常下太史的属官“掌故”,听取儒士的建议,再根据历史“故事”来制订国家祭祀制度,掌故上报由皇帝定夺可否。

  汉时,“定天地之大礼,郊见上帝,青、赤、白、黄、黑五方之帝皆毕陈,各有位馔,祭祀备具”“冬至祠泰一,夏至祠地祇,皆并祠五帝,而共一牲,上(皇帝)亲郊拜”。(《汉书·郊祀志》)宗庙祭祀亦是用大牢,即一头上好的牛。汉以后,战乱导致国家分裂,各朝大多都有自己的祭祀活动,等级不一,没有统一的标准。但作为朝廷祭祀大祀,皆以牢(牛)为牺牲,只是数量上有多有少。

  唐代的国家祭祀等级分明,制度严格。祭祀分为三等,大祀:天、地、宗庙、五帝及追尊之帝、后。中祀:社稷、日月、星辰、岳镇、海渎、帝社、先蚕、七祀、文宣、武成王及古帝王、赠太子。小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禄、风伯、雨师、灵星、山林、川泽、司寒、马祖、先牧、马社、马步,州县之社稷、释奠。皇帝亲祠者有二十四。在管理机构上,设置太常寺,包括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上。掌礼乐、郊庙、社稷之事,总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诸祠庙等署。高宗李治即位后,改治礼郎曰奉礼郎,以避帝名。龙朔二年(662年),改太常寺为奉常寺。武后光宅元年(684年),又改奉常寺为司常寺。

守孝这一习俗是怎么来的?

在古代,当父母仙逝以后,子女有守孝的传统。古代中原文化认为,父母死后,子女要迅速通知有关亲属和乡里邻居。唐宋以后,流行以放鞭炮的方法向乡邻报丧致哀。

奔丧,古代汉族认为,接到父母丧讯后,儿女应首先以哭来回报使者,然后详问父母死因,问毕又哭,哭毕即应上路奔丧。奔丧路上,应该吃素。早上见星而行,晚上见星始止,不避昼夜。临到家乡时,应"望乡而哭",若是奔国君丧,则"望都而哭"。因病残、临产、坐月子等原因不能奔丧的子女,则应寄物以吊。

追悼仪式入葬死者之前举行。古代汉族的追悼仪式,多由族长、巫师、道士等主持,一般都要介绍死者一生的功绩,希望死者灵魂能保佑子孙后代发达兴旺。

二次捡骨葬我国南方、东北和沿海地区古今都很流行的一种葬俗,大致有三类:先土葬后捡骨;火葬后再捡骨;同葬后再捡骨。

崖葬包括悬棺葬、崖墓、崖洞(穴)葬等,涉及到汉族和南方许多民族。如悬棺葬的主要特征是葬在崖上,利用天然洞、绝壁上的天然平台;或在崖上开凿横龛直洞;或在峭壁上凿孔钉桩以放置棺木。

火葬我国最古老并对现今社会影响最大的丧葬习俗之一。

居丧守孝古代汉族在埋葬死亡亲属后,还有居丧守孝之俗。居丧期间,不能唱歌跳舞,不能娶妻纳妾,不行房事;上层贵族出入不能走正门,上下不能走中阶;孝子应在父母墓旁搭棚而居。在棚内要求做到"言而不语"、"对而不答"、"不与人座";前三日不饮食,前七天内只能吃粥,七天后才能吃蔬菜水果,过"二七"14天后才能吃肉。一般认为,居丧三年之内都不宜饮酒。三年期满,要举行一次隆重祭祀,然后方能起灵除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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