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目的演变趋向?
我国教育始终是作为社会领域的一部分去进行发展的,教育目标的制定也是以社会的发展、时代的需要为依据,使教育目标与社会发展根本目标相一致。不论是1958年《指示》中的“具有社会主义觉悟”,还是1995年《教育法》中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都表明我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教育目标必须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
2.人的全面发展
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教育目标的理论基础,人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是说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既表现为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发展,又表现为人的才能和志趣的全面发展。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构成就是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这也是自新中国以来各个时期教育目标一直所阐述的人才培养目标。
(二)我国教育目标的发展变化
1.政治色彩变淡
建国之初,教育几乎是政治的附庸品,政治发展的工具,教育目标也完全是为了实现政治的发展所设定的,没有自身的价值,到六七十年代,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教育更是政治斗争的工具。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政治上进行拨乱反正,政治环境得以稳定,教育也开始有了自身发展的空间。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提出的教育目标,以党中央的权威避开和放弃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提法,这就大大削弱了教育的政治色彩,教育目标的设定不再单单考虑政治因素,更多的开始关注自身的发展。
2.更加关注人文化
建国之初,我国教育在培养劳动者问题上存在极“左”倾向,在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忽视了个人的价值与主体性,个人的发展完全服从于国家和社会,使中国教育遭遇了致命性的摧残。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一思想路线的确立,从此教育也逐渐回归到正常的轨道,教育目标开始注重人本身的发展,但过于重视智育导致“高分低能”现象十分严重。21世纪我国提出了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对于学生的人文关注更多了一些,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美育习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美育习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